政策汇编 | 国家及各部委支持“数字化升级”发表时间:2022-04-18 11: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促进云网融合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云网融合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大部分地区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城市的云网基础设施,实现“千城千兆”和“千城千池”建设目标,即千兆接入能力和云资源池覆盖超过1000个中小城市。 《通知》部署了5项重点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 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强调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完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规范应用方式,强化运行管理,以在线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高效支持审判执行活动。 《规则》包括总则、系统建设、应用方式、运行管理和附则等5章45条内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可能存在的8类违法违规行为,确定了事前事中时候全链条联合监管处置流程,并提出了其他工作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标准,完成50项以上急需标准的研制。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完成100项以上标准的研制,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指南》明确了6个重点领域及方向:
中央网信办等4部门《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 近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提出到2022年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系统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建立。数字资源供给更加丰富,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初步构建,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加快提升,人民群众数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数字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数字安全防护屏障更加坚固,数字社会法治道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工作要点》部署了8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拓展数字资源获取渠道,做优做强数字教育培训资源,推动数字资源开放共享,促进数字公共服务公平普及。 二是打造高品质数字生活。培育数字生活新应用新场景,提高智慧社区和智慧家庭建设应用水平,深化数字应用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三是提升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培育数字领域高水平大国工匠,提高农民数字化“新农具”应用水平,发展壮大新兴职业群体人才队伍,增强妇女数字工作竞争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网、懂网、用网能力。 四是促进全民终身数字学习。全方位提升学校数字教育教学水平,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搭建一批数字学习服务平台,加快提升退役军人数字技能。 五是提高数字创新创业创造能力。激发企业数字创新活力,完善数据驱动的科研创新模式,培育高水平数字人才。 六是筑牢数字安全保护屏障。增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七是加强数字社会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全民数字道德伦理规范。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加强统筹协调,举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理论研究和监测评估,组织工作试点和优秀案例征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包括20条内容,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强化信息共享、深化监管联动,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一是网络直播平台更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配合开展执法活动。 二是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税收管理,促进纳税遵从。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深化协同共治,推动提升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联合奖惩。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1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其官网就《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3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其官网就《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包括10条内容,其中特别明确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的10项要求。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其官网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包括总则、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67条内容,主要涉及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 |